自贡出台十条“硬核”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 · 2020-02-10 10:21

自贡出台十条“硬核”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图1)

自贡出台十条“硬核”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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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自贡一家口罩生产企业内,工人们穿着蓝色工作服,戴着工作帽,动作麻利,将生产的一次性医药口罩分装进蓝色塑料箱,整起排列。


日前,作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该企业的生产线也实现了“鸟枪换炮”,“新采购了两条新生产线,预计每天新增生产能力10万只,是现在的3倍多。”该企业负责人说。


提升来自于前期周密准备。享受到专人服务和快速审批,该公司在1月底拿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还得到自贡市经信局提供的“提升贷”50万元资金支持,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才得以采购新设备。


在自贡,像这种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将得到更多的帮助,在新增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设备时,除省上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外,市、区再给予20%补助,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省上给予50%贷款贴息基础上,由市、区再给予20%贷款贴息,在疫情期间生产的产品,其增值税、所得税按国家规定予以减免.....


2月9日,自贡出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在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物流成本补贴等方面“发力”,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共渡难关。


具体而言,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气费的中小微企业及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仓储物流业的个体经营户,可向水气供应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费期间不得断供且免收滞纳金,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生产疫情防控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租金全免、2020年3月租金减半,疫情期间申请解除租约不作违约处理。自贡还鼓励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等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县对减免金额给予10%的财政补贴,对单个业主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下浮15%,新增贷款利率按现行利率再下浮15%,减轻企业负担。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自贡将推动10亿元“提升贷”扩容扩面落地落实,“提升贷”合作金融机构将现行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下调为10%,全部免除承办单位0.5%的手续费。对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免征关税,对已征收的予以退还。专项安排不低于3亿元的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金,用于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发放疫情防控相关贷款和满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票据融资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严禁金融机构抽贷、断贷、压贷、罚息。


实施物流成本补贴,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自贡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和因疫情原因外运积压农产品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物流成本补贴,每户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并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元一次性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推进“网上招聘”“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打造“招聘服务不打烊、技能提升不停歇”的线上服务等。


同时,自贡全力支持企业有序恢复扩大产能。对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0%以上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1万元以上资金奖励,对同比增长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量前30强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对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展览会,在省上对展位费、国(境)外场租费等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70%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补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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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丨 川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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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出台十条“硬核”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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