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028-83255696
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 · 2020-02-26 12:27
日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支持措施》的通知,制定了五个方面16条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对比四川省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的四个方面13条措施,广元新增了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复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等措施。
01
重点项目开工复工
对在2月底前全面复工复产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工业企业当年扩大产能,按扩产扩能生产设备购置的3-5%给予财政补贴,单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02
促进防疫和生活必需品流通
对防疫期间执行政府统一安排,保障群众生活物资供应的大型超市、连锁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按实际发生物流费用的20%予以补贴。
03
降低厂房租金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的茶楼、旅行社、个体诊所、培训机构、幼儿园、按摩美容等相关行业,免除2020年2月份的市级国有资产租赁费用;其余行业2020年2月份的市级国有资产租赁费用减免70%。
04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05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06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力度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