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入会指南

2020-09-11 15:21:04

入会指南(图1)

本会实行会员制。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凡四川地区物流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三资企业)等有关经济组织,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登记认可,即成为团体会员。

二、凡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学识水平,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经本会登记认可,即成为个人会员。

 

第一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凡加入本会的企事业团体会员,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

四、在物流行业内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影响。

 

第二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申请单位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授权机构通过并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本会活动的参与权,政策、信息的知情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对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的权力;

七、要求本会对其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给予支持。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协会章程缴纳会费,并可自愿提供资助;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七、不得违反并自觉维护协会章程。

 

第五条  会员续会及退会:

一、会员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均可续会;

二、凡本会会员有自愿退会者,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三、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其言行有损本会声誉的,经查属实,理事会授权机构对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经授权机构讨     论,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