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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 · 2017-08-10 18:03
近日,四川发布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据悉,《管理办法》的发布旨在推进和保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
据悉,四川自贸试验区范围包括成都天府新区片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川南临港片区。
四川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
根据《管理办法》,四川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推广为基本要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立足内陆、承东启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培育内陆地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打造区域发展新引擎,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
成都天府新区片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临空经济、口岸服务等产业,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开放型金融产业创新高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性航空枢纽,打造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高地。
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商品集散转运、分拨展示、保税物流仓储、国际货代、整车进口、特色金融等口岸服务业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会展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内陆地区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西向国际贸易大通道重要支点。
川南临港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港口贸易、教育医疗等现代服务业,以及装备制造、现代医药、食品饮料等先进制造和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成渝城市群南向开放、辐射滇黔的重要门户。
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建立机制允许试错鼓励创新
据悉,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还设立四川自贸试验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和川南临港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片区管理机构),接受领导小组和所在地省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负责决定本片区与自贸试验区改革相关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等具体事务。
根据《管理办法》,四川自贸试验区建立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机制,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同时《管理办法》还明确,在四川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四川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内投资适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于负面清单之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实行备案制,由四川自贸试验区负责办理。
根据《管理办法》,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完善四川电子口岸,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口岸服务一体化,探索推进通关全过程无纸化。建设空、铁、公、水多式联运物流监管中心,实现多式联运货物。
按照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四川自贸试验区开展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发展新兴金融业态和探索创新金融监管机制等试点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四川自贸试验区依托双流航空枢纽、成都国际铁路港、川南临港口岸,构建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和长江经济带空、铁、公、水联运的综合物流服务体系,建立与沿海沿边沿江重要枢纽城市高效联运新模式。推进与泛欧泛亚国家(地区)枢纽城市的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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