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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 · 2020-02-02 12:11
各会员企业: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自疫情发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成立了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防控,科学应对。省政府口岸物流办连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全力保障全省道路通行畅通以及物资的生产与物流运输。
当前正是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为保障会员企业员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特向全体会员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抗击疫情,保证物流畅通至关重要。我们呼吁广大企业行动起来,积极参与防控工作,从事生产、流通防疫物资的企业,尽快组织力量加大防疫物资生产与运输,保障物资供应。省疫情应急指挥部已发公告,运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车辆,可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通行证,免费优先通行高速公路。
二、抗击疫情,做好自我防护同样重要。我们希望广大企业积极配合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管理,切实加强企业内部防疫管理,做好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教育,确保员工身心健康与企业的安全有序生产、运营。
三、抗击疫情,需要凝聚大家的力量。我们呼吁广大企业展现责任与担当,爱心捐赠防疫物资或善款,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有意捐赠防疫物资或提供货源信息者,请与促进会联系,我们将广泛宣传大家的无私爱心,并及时公示所有物资及善款用处。会员单位有任何需要帮助之处,也可致电促进会。促进会将协调各类资源,全力帮助会员单位解决困难。
联系电话:
黄碧 13558828921
杜欣欣 18086805147
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落实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攻坚战!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
2020年2月1日
四川十条硬核措施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与运输
1月30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在采购、加班、税费、融资、技改、转产、审批、研发、要素保障、物流运输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加班加点、满负荷生产,尽快扩大产能,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
1.各级政府要及时安排应急物资采购资金,加大采购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力度。
2.凡涉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班加点生产,对纳入支持企业的员工加班工资,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3.对于纳入支持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产品,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按国家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或按其缴纳额,通过财政支出方式,予以全额补助;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全部免除。
4.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积极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支持,对纳入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利率优惠,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给予50%的贷款贴息支持。
5.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6.纳入省上支持的、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对生产出符合标准产品的,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按企业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7.相关部门要对生产企业注册疫情防控所需产品主动上门服务,建立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予以免除。
8.支持企业加大疫情防控新产品研发攻关,在新产品上市后,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按研发投入总额的50%给予奖励。
9.建立“一厂一组”驻厂联络制度,专人专班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能源要素等方面困难问题,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扩产。
10.加强物流运输保障,对疫情防控物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紧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输顺畅。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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